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湖南省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即日起启动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省内自科基金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 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 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 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6. 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有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7. 科研诚信要求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者需下载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签字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8. 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9. 限项规定: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可以变更依托单位。

5)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二、申报程序

1. 网络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云平台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 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 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逐条检查,打印并签字后于95日前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4. 98日前《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提交科研处

5. 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981700,学校于99-10日集中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6.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省基金申请工作,应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推荐有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

三、其他事项

1. 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五、第六部分。申请者一经选定项目类型,在申报、受理、评审及立项过程中不得转为其他项目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勉

手机号码:15873066880

                                             科研处

202587


附件1.2026年省自科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6年省自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关于申报湖南省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4.2026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5.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用).doc